一、学校简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立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在校全日制学生6000多人,教职工390人。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现开设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导游等37个专业,其中“导游专业”为云南省高校示范专业;“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现场模拟导游”和英力克英语口语课为云南省高校精品课程。
经过20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以教育工作为中心,围绕目标打基础,突出特色创品牌,深化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立足丽江、服务云南,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服务,办人民满意的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用人部门 |
1 | 会计 | 1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或财务 | 计划财务处 |
2 | 秘书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或新闻 | 校办公室 |
3 | 职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造价 | 监察审计处 |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岗位的工作。
3、年龄在30岁以下。
4、符合相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层次要求。
四、报名
应聘者直接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若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为报名(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用信函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邮寄至学校人事处,考试时复核原件。
学校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
人事处电话:0888-5140063、0888-5140063
报名时间:2010年8月23日——2010年9月20日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凡报名应聘者,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层次要求的,均可参加应聘考试。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原则上各专业应有3人及以上报考,方能开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的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以1:2的比例报学校党委审定。
同一岗位按硕士、本科的顺序决定拟录用人员,录满为止。未有合适人选的岗位,经学校党委研究,可以空缺。
考试时间:2010年9月25日
六、聘用
学校人事处根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研究决定聘用人员。同意聘用的,按规定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七、待遇
凡受聘上岗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纳入学校在职职工管理,根据所聘用的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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