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2010〕79号)的精神,经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研究并报省、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公开选拔的实施范围
全省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公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1、县委办副主任1名(正科级)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具有一定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决策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乡镇基层工作经历。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掌握国家土地、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从事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关经验。
3、共青团石林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或团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相关政策和共青团工作业务知识,兴趣爱好广泛。
二、公开选拔的基本条件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拔职位的具体要求,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级、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县委办副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石林网、石林党建网、石林政务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职位、报名条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昆明市石林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
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1、《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二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通知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同时交电子版。
4、承诺书2份。
外州(市)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网上报名或传真件代为报名。登录:http://www.shilin.cn(中国石林网),http://www.shilindj.com(石林党建网);http: //www.shilin.gov.cn(石林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等,一并扫描成文件(JPG格式)。过邮件形式发送至县委组织部邮箱(slzzbgbk@126.com)。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
(三)资格审查。
县公选办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外地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经资格预审获得考试资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层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绩问题的履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适当的测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成根据云南省、昆明市有关要求予以确定。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并通知本人。
(六)组织考察。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员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相关媒体公告。
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考察工作由中共石林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石林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职人选建议方案。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选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报名地点:昆明市石林县行政中心6楼638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公选办) 邮编:6522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 7790274
监督电话:0871-12380
本次公选各种公告通知查询网址:
http://www.shilin.cn(中国石林网);
http://www.shilindj.com(石林党建网);
http: //www.shilin.gov.cn(石林政务信息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林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