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安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经中共安宁市委研究,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拔2名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安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1名;
安宁职业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党政群机关报名人员须任科员职务满1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须具备初级职称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报考经济发展局局长岗位须具有经济类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报考规划建设局局长岗位须具有规划建设类学位或建筑类工程师以上职称。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人员,填写《云南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登记表》和 《诚信承诺书》附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
外地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将填写好《云南省公开选拔干部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相片、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文件(JPG格式)发送到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电子邮箱,并复印后传真至报名点。报名表、承诺书及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进行函寄。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8:00—17:30
报名地点: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科(中共安宁市委520室);邮编:650300;电话:(0871)8693906;传真:(0871)8692586;电子邮箱:ynkmanzzb@126.com;网址:http://www.ynan.gov.cn
(二)公开推荐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人选进行公开推荐。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查于8月10日前完成。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发放准考证,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未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低于10:1,取消该职位的选拔。
(四)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及拟任职位相关专业要求进行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岗位的适应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比例从高分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可依次递补),确定为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每个环节的人员将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进行公布。
(五)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的人选的排名顺序。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公开选拔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任命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任用,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工作监督
1.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纪律要求开展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公开选拔工作纪律监督,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邀请部分昆明及安宁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为监督员对公开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2.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举报电话:0871—8612380 0871—8692586
附件1. 《云南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登记表》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本公告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