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人事局《2010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0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结合县民族歌舞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为主。从舞台形象、自备舞蹈、舞蹈动作模仿、乐理素质测试、才艺展示、普通话、即兴表演7个方面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8月12日
地点:砚山会堂。
应试者于2010年8月11日下午5点以前到县人事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程序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以2010年6月1日至6月10日报名人员为准。
2.组建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库由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人员组成。
3、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含主考官,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数不得超过3人),由县纪委监察局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选取。
4.考生抽签。面试前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面试。面试评分标准按满分为100分计算,考官根据演员现场舞蹈形象、舞蹈动作、表演、乐理、演唱、普通话的综合表演现场评分。个人综合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加权计算,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成绩公示。每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当场通知个人面试成绩。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文山州人事网或砚山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1、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地点:砚山县人事局,由县人事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3、内容: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学籍材料,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
四、考核、体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按照《砚山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⒈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地点报到后,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顺序一经抽取不得更改,半个工作日内的所有面试项目均按此顺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⒉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的引领,有秩序地参加面试。
⒊严禁在面试考场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⒋在面试过程中,所有应聘者只能以面试顺序号出现,不得向评委透露任何个人有关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⒌面试完毕者,应立即离开考场。
砚山县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