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地理科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地理科学以及相关的领域从事教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管理工作,并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地理科学高级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专业特长的人才。
所授学位:理学学士
课程设置:
(一)公共必修课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形势与政策 健康与体育 国防教育 大学外语 计算机基础与计算机应用 人文社会科学 公共艺术
(二)专业必修课
高等数学 新编地图学 地理信息系统 遥感概论 地球概论 地质学 地貌学 气象与气候学 水文学 土壤植物地理学 人文地理学 经济地理学 中国地理 环境学概论 城市地理学 旅游地理学
(三)教师教育课
中学教育基础 心理与道德教育 地理教学论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中学课堂教学设计(含微格教学) 普通话 三笔字
除此以外还设有专业限制性选修课,开放性课程及实践课。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中、高等教育,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或继续攻读学位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具备作为合格公民的基本素养,积极向上的人格意识和价值观。
2.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技能,同时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素养及驾驭知识进行探究和创新的能力。
3.具备能规范使用汉语,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有效表达和交流思想的能力。
4.具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以及适应未来社会变化的能力。
5.具有健康意识,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具有为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服务以及进行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能力。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学生修读计划规定的课程,至少取得165学分以上,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0学分;专业教育课程93学分(专修67学分,专选26学分);教师教育课程22学分。欲从事教师职业者,必须修满教师教育课程22学分,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修满以上学分者既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的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最低毕业学分:165分;所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结构比例表
课程类别 | 学时数 | 占总学时% | 学分数 | 占总学分% | |
通识 教育 课程 | 通修课程 | 762 | 29.30 | 42 | 25.45 |
通选课程 | 136 | 5.23 | 8 | 4.85 | |
专业 教育 课程 | 专修课程 | 987 | 37.94 | 67 | 40.61 |
专选课程 | 442 | 17.00 | 26 | 15.76 | |
教师教育课程 | 274 | 10.53 | 22 | 13.33 | |
合 计 | 2601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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