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其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
不利法律后果。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违反民事法律规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二是侵害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及他人财产和人身的。
2.民事责任是以补偿性质为主的一种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主要是对国家的责任,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违法行为人对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因为,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救,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得到恢复。
3.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法律责任都具有强制性,民事责任也不例外。但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在于:民事责任兼具强制性和任意性两方面特性。民事责任的任意性表现在:受害人可以不请求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责任人也可以与受害人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合同责任作出事先安排。民事责任确定以后,受害人可以与行为人达成和解协议处分其权利;民事责任的强制性表现在:如果受害人请求责任人承担责任而责任人拒绝承担时,受害人有权请求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强制责任人承担。同时,如果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时,该条款也将会被宣告无效或撤销,从而适用法定的民事责任。
4.民事责任是以财产责任为主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不触及责任主体的生命和人身自由。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种类
根据引起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的不同,可以将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缔约过失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二、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称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三、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意义在于有利于交易的促成,维护交易安全。在没有合同关系或合同没有生效的情况下,当人们的权益遭到损害时,通常运用侵权行为责任理论来寻求救济,但由于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较为严格,有时难以达到目的,如果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促使人们在市场中大胆寻求交易伙伴,一旦遭受损害则可以以缔约过失为理论武器寻求法律保护;另一方面,该责任可以提请从事交易准备活动的人们,要诚实对待谈判对象,否则会因自己的过失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