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会理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6个单位,招聘名额26名,其中,县级事业单位15名,乡镇事业单位11名。详细情况见《会理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非在职人员,《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资格审查等 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地点: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会理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所在学校出具今年毕业的证明原件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教育局以及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会理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联系方式
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0月10-12日工作时间到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
(一)笔试方式
笔试公共科目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
(二)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请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后,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会理县公告栏公告。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
(三)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以上几项加分累积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报名时带齐加分所有材料,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送交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10月17日在会理县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10月17-18日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询。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会理县公示栏公示,同时公示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2.面试比例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详见会理县公示栏。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五)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会理县公示栏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会理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考试总成绩公布,同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范围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会理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九、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选岗当日前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会理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624105
监督电话:
会理县纪委监察局 0834-5622475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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