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工会《关于印发201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1号)要求和安排,现将2013年我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离校2年以内(2012、2013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公益性岗位。市直的公益性岗位,本市各县(市、区)户籍均可报考。
二、聘用方式
基层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报告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代码
2013年我市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司法、计生、工会等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291名。其中:市本级24名,岗位代码08001;琅琊区14名,岗位代码08002;南谯区23名,岗位代码08003;来安县8名,岗位代码08004;全椒县24名,岗位代码08005;定远县81名,岗位代码08006;凤阳县32名,岗位代码08007;明光市49名,岗位代码08008;天长市36名,岗位代码08009。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8月25日-9月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在网上报名,市、县(市、区)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其中,9月2日前资格初审,9月4日前缴费确认)。
(二)9月21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
(三)10月15日前,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
(四)复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复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3年8月25日9:00至9月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3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9月2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9月4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月17日至9月19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20日至9月22日期间,到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七、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滁州市人才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八、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相应的公益性岗位,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2118(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3657(市人社局监察室)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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