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公布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相关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现将丽江市法院、检察院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Html/News/2025/4/9/476844.html)查询。资格复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4月14日-15日8: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法院系统: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4028办公室(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196号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四楼;联系电话:0888-5162603)
检察院系统: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办公室(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78号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主楼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888-5396060)
四、资格复审材料和程序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
1. 本人身份证。请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 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3. 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请填写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表格;其余人员填写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的表格;未就业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综合评价由党组织所在村(社区)填写。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评价推荐。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由工作单位党组织对工作期间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推荐,工作单位未设置党组织的由单位对考生进行评价推荐。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由考生所在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对考生进行评价推荐。
4. 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资格复审合格盖章后1份报考者持有,1份留存审核单位。
5. 档案存放证明。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3、2024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5年2月底以前。
6. 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5年毕业生,可现场签订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7.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报考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8.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 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所需证明材料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云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相关文件、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所有资格复审的证明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1份彩色复印件,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写上日期,按手印。
(二)审核程序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已经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足球游戏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内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复审结论认定为不合格。
(二)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报考者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及后续阶段。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六、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报考者认真及时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招录环节出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报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报考者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告。请各位报考者及时关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yn.ljzysfgk.gov.cn)、丽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lijiang.jcy.gov.cn)、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XIhiSRjDyBhC3CB8Ni8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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