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保洁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女性,20-30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做事严谨细心,代人诚恳稳重,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较好职业操守;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合格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月工资1500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不提供食宿。
三、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
普洱市发改委办公室(1)(北部行政中心8幢),联系人:陈云芳,联系电话:2122519,13987937154。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及个人简历。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
2、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