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2024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公告
为全面做好我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本着“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勐勐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个班,150人。
(二)民族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400人。
(三)第一完全中学初中部: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12个班,600人。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一)招生条件
1.小学一年级: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且年满6周岁(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即中国足彩网: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且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二)报名对象
1.优先招收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国家优待条件的对象。
(2)户籍获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子女。
2.招生一般对象
(1)勐勐小学招生片区:一是以北回归大道为分界线,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家庭子女。以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原住建局)为起点,沿北回归大道经水务局→交通局→回归酒店→财政局→百货大楼→城南农贸市场→原林草局→卫健局→移动公司→农场宾馆→竹林园→育才路口(勐勐南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县一中→老干村→老县委办公区→公很社区→后城组→勐勐小学→大寨组→忙慕组→五金路(勐勐镇怡安社区居委会斜对面)→五金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信用社)→石台巷→新书华店→十字路口老祥云超市止(上述招生范围详见招生片区示意图)。二是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人员子女。三是双江县在职教师子女。四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五是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家庭的子女。六是父母在以上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或生产生活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七是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
(2)民族小学招生片区:一是以北回归大道为分界线,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家庭子女,以勐勐税务分局(原地税局)为起点,沿北回归大道经富滇银行→人民银行→汇金集贸市场→恒丰超市→农业银行→邮政公司→丁字街→烟草公司(老街)→勐勐镇怡安社区居委会→五金路(勐勐镇怡安社区居委会斜对面)沿大沟至忙袜河组→铁厂一、二组→千冒组→原农机厂→福宁花园小区→铁厂廉租房→原饲料厂→勐勐粮管所→县人民医院(新)→体育馆→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天鹅湖广场→教育体育局→勐勐税务分局(原地税局)止(上述招生范围详见招生片区示意图);双江1号家苑小区。二是户籍在城北社区铁厂一组、铁厂二组、千冒组、忙袜组;尹甸社区尹甸一组、尹甸二组的适龄儿童;勐勐镇大荒田村委会新村组、和平组在民族小学搬迁时被征地户的子女(以征地合同为准)。三是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子女。四是双江自治县在职教师子女。五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六是原县民族小学(教育小区旁)建设时被征地户的子女,可以选择到民族小学就读(以征地合同为准)。七是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家庭的子女。八是父母在以上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满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九是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
(3)县第一完全中学七年级招生片区:一是户籍在勐勐中心派出所片区的公很社区、新村社区、怡安社区、城北社区、南宋村、忙乐村、千福村、闷乐村、大荒田村、千蚌村、大吉村、邦迈村六年级毕业的学生。二是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子女。三是双江自治县在职教师子女。四是双江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五是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家庭的子女。六是父母在以上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满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七是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
三、招生方式
(一)分批次进行招生
1.第一批次: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居住在县城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优待条件的对象;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人员子女;在职教师子女;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若在本批次内报名人数超出总学位数时,除优先招收对象外的,全部采取抽号招生,招满学位为止。
2.第二批次:1.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2.父母在片区内合法经商满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3.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4.属于孤儿的适龄儿童少年。
若第一批次各学校学位已满,将不再组织第二批次报名;若各个学校学位已满,但仍有学生未能抽到学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就近入学的方式统一调配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抽号确定法
1.抽号时,在现场随机指定4名报名学生家长组成工作小组,
其中2名负责检验号箱,2名参与监督并宣布结果。
2.每名学生由一名家长代表参加抽号(双胞胎和多胞胎儿童家庭只有一次抽号机会,抽中即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招收)。
四、招生程序
我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于2024年7月31至8月10日。
(一)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2:00;
2.第二批次: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
(二)所需材料
1.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户主、父母和子女的信息页面)。
2.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人员(在编人员)的子女,由家长或监护人提供所属单位证明,同时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部门的公章。
3.一般招收对象中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需提供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法人证、户口簿。
4.在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人员子女,经营场所必须在招生片区内满1年(含1年)以上,并有对应实体店。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存在营业执照变更的,营业执照变更时间需满1年〈含1年〉以上),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登记的为准,县外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现场参加抽号的家长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者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5.在招生片区内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至少以下一种材料:一是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是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提供按国家规定以单位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且在2024年8月连续参保缴费一年以上,以人社部门核定登记的为准。
6.属于孤儿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勐勐小学、民族小学一年级招生
2024年秋季学期勐勐小学、民族小学一年级招生采用线下方式报名。第一批次的学生家长依照招生工作所需材料于8月12日上午8:30至12:00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报名;第二批次涉及的学生家长于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到现场(勐勐小学、民族小学)进行报名,由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二)县一中七年级招生
家长于8月14日08:30至18:00到现场(县第一完全中学)报名,由学校审核报名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阳光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实施以户籍为主要依据的子女入学政策,以户籍地址为主要判定依据,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三)对合法经商人员的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家长按照实际居住地情况,到就近学校排队依次进行抽号。由现场随机指定的4名报名学生家长组成工作组。其中2名负责检验号箱,2名参与现场确认宣布结果。
(四)家长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五)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与抽号。
(六)所有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小学2024年8月13日18:00;初中为2024年8月15日中午12:00。
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883-7621121
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0883-7627280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0883-7627812
附件:1.双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双江自治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
附件1:
双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电话 |
1 | 勐勐小学 | 小学 | 0883-7621112 |
2 | 民族小学 | 小学 | 0883-3063962 |
3 | 第一完全中学 | 初中 | 0883-7621122 |
附件2: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
来源:https://www.shuangjiang.gov.cn/info/1029/1156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