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共招录司法雇员8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临海户籍;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9月3日—9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检察院7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9396926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9月3日—9月5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5日17:30。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9月12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9日—9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临海市人民检察院721办公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临海检察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临海检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0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临海生源地(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临海常住户口)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各职位要求报考。
(二)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考试当天,考场设置检测入口,对笔试人员进行验码量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须提供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六)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6-89396926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平台公布,请考生留意:
1.临海检察网http://tzlh.zjjcy.gov.cn/
2.临海人才网http://www.tzks.net
3.“临海检察”官方微信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临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9396979;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临海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岗位表
2.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日
2020年临海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岗位表.xls
信息来源:http://tzlh.zjjcy.gov.cn/art/2020/9/2/art_1391_183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