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有关规定和《2020年台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工作方案》,仙居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5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仙居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3日—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仙居县环城南路1号,仙居县人民检察院305、309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后,前往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5、309室现场报名(报名表可在仙居检察网下载,网址为http://tzxj.zjjcy.gov.cn/。
4.资格初审:9月3日—9月5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5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省检察院统一命题。笔试时间为9月12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9日—9月10日,地点在仙居县人民检察院305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仙居检察网(/)及仙居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仙居检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0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考试当天,考场设置检测入口,对笔试人员进行验码量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非绿码,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仙居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76-8775786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仙居检察网(/)
2.仙居检察微信公众号平台。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6-89370078;仙居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6- 87757863。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日
信息来源:http://tzxj.zjjcy.gov.cn/art/2020/9/2/art_3188_183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