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是隶属于共青团上海市委的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和公益性服务机构,主要组织开展本市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禁毒教育和科普教育,青少年文化培训、青少年文体活动和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青年创业孵化园、青年创业就业指导等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同意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批复》(沪委编委〔2020〕115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各内设机构管理岗位,职数2名;专技岗位,职数6名。
部门 | 需求岗位名称 | 人数 | 管理岗位 | 专技岗位 |
财务部 | 部门副职(管理八级) | 1 | 1 | |
青年创业服务部 | 部门副职(管理八级) | 1 | 1 | |
禁毒科普教育馆 | 禁毒宣教员 | 1 | 1 | |
青少年校外教育 | 教研员 | 1 | 1 | |
声乐教师/钢琴教师 | 1 | 1 | ||
语言类教师 | 1 | 1 | ||
舞蹈教师 | 1 | 1 | ||
青年创业服务部 | 就业创业类辅导员 | 1 | 1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有开拓精神、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应聘专技岗位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其中应聘就业创业类辅导员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3、应聘教师类岗位,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相关教学经验,能承担本专业的教学、教务等工作,具有公益性项目组织、策划能力者优先。
4、应聘部门副职(管理八级)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优先,其中应聘财务部门副职须持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优先。
5、专技类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6、外省市社会人员(即非应届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招聘公告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活动中心网站上公布。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随同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附一张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angying@shqzx.com,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相关证书用电子版影印件以附件形式递交。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4日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活动中心组织人事部按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审核者不另发通知。
3、笔试
由活动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突出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内容),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活动中心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4、面试
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本次笔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情景模拟(演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应聘教师岗位的安排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能否胜任教学工作(口齿清楚、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
面试考官小组考官由活动中心考官、主管部门考官和外请考官共同组成。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确定拟录用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活动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活动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参加笔试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63549348
监督电话: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61690035
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0821/t0035_1393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