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及《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公安派出所空缺职位调剂补录工作的通知》(粤公局函〔2017〕364号)有关规定,为顺利组织好我市公安机关基层公安派出所空缺职位的调剂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范围
(一)职位范围。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空缺职位共有6个,分别是: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兴源派出所科员职位、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高新区派出所科员职位、东源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科员职位、和平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科员职位、龙川县公安局贝岭派出所科员职位。调剂的职位类别是本次公安机关招录中的执法勤务类职位。
(二)人选范围。报考本次上述6个基层派出所职位且已参加面试、总成绩在原报考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在本次考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以及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和录用机会的考生,不得列为调剂补录人选。
二、调剂方式
在报考同一县同一职位类别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补录,只区分原职位的性别要求,不区分空缺职位原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职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
三、有关要求
同意调剂补录的考生须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需在录用的基层公安派出所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