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9月26日-27日进行集中报名,28日进行补报名;
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地址: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a401会议室。
联系电话:67880122。
三、报名审查须携带的有关材料
1.通用类
(1)网上打印并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自备u盘携带);
(2)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10k~50k,34×45毫米左右,相当于2寸照片,蓝底白底均可。
2.身份类
(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
(2)考生为家庭户口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为集体户口的,提供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开具人事档案关系存档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出具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
(5)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资质资格类
(1)报考职位要求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职位要求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包括原单位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如网上打印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及劳动合同;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未按时间要求参加的、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均视为未取得报考资格。
3.身份证、资质证书等原件材料当场审查无误后返还考生。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教育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