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系统事业单位需求,现将2017年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卫生系统所属2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87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北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㈣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㈤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㈥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已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须符合2017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7岁。
㈦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以需求表中年龄要求为准。
45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7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㈠报名时间: 2017年9月 26日(周二)9:00—11:00 ;13:00—16:00。
㈡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㈢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参照需求表中招聘单位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表)。
㈣报名要求 :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
⑴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贴照片);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执业证书等其他招聘单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⑸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注意: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各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于2017年9月28日前电话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
五、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由招聘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安排审核合格者进行笔试,具体事项以招聘单位实际通知为准。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一周内(不含十一假期)在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bjdch.gov.cn)公布。
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六、面试
在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时间:2017年10月19(周四)
七、公布总成绩
2017年10月下旬在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bjdch.gov.cn)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计算方法:笔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考察
各招聘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九、公示
2017年11月中旬在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bjdch.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及聘用等相关手续。
纪检监督电话:64009412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表)
附件:
1.2017年东城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2. 2017年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