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实施方案,现已完成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各岗位将进入笔试考试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
人事管理岗9:00—11:00;出纳岗14:30—16:30。
二、参加笔试人员及考场安排
详见附件。
三、考试地点
人事管理岗第一考场: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8看台(北京市体育局老干部会议室);
人事管理岗第二考场: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御耕苑内(职工之家活动室);
出纳岗考场: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御耕苑内(职工之家活动室)
四、相关事项
1.考试当日8:30前到达考场,凭身份证核对身份,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考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含20分钟)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3.考生可携带签字笔(蓝、黑)、钢笔(蓝、黑、蓝黑、)、2b铅笔、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一经发现,责令离场。
4.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试卷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6.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8.监考人员下达考试结束指令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人:韩雅婷;联系电话:63014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