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以及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字〔2016〕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吉林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竞争性选拔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隶属于吉林市农业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国家、省、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国家、省、市农业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保护和利用耕地、土壤,监测和改良耕地质量并指导科学施肥以工作;负责开展农作物苗情、墒情监测调查以及自然灾害的防控和技术救助工作;负责全市肥料市场监督管理及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二、岗位情况及设置条件
岗位名称:财务会计岗位
选拔人数:1人
岗位级别:专业技术初级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岗位条件:性别不限,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可独立组织管理日常会计核算、编报财务预、决算,记账等相关财会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吉林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基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为人正派。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选拔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工作时间:8∶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吉林市农业委员会人事处(吉林市松江路65号,市农业委员会501室)。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吉林市农业委员会人事处和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
(五)考试。考试工作由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或根据报名情况直接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由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吉林市纪委驻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和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成考察组,对拟选拔人员德才条件、工作业绩、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结论。根据考察组考察结论,确定拟选拔对象。
(七)讨论决定。召开吉林市农业委员会党组会议,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拟选拔人选决定。
(八)公示。对拟选拔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和吉林市农业委员会网站(http://jilin.jlagr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选拔资格,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公示无异议报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调转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拔工作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jl.lss.gov.cn)和吉林市农业委员会网站(http:// jilin.jlagri.gov.cn /)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
咨询电话:吉林市农业委员会人事处,0432-62049808。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