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所有选调职位面向郴州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所有选聘职位面向郴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 选调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选聘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要求放宽为本科。
4.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5.团县委办公室职位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6.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