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工作部署,拟定于2017年9月召开我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底在职在岗、符合省职称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一定的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破格申报的同志还须提供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相关材料。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省职称办统一下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用A4纸打印。
2、2017年环境保护专业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3份(表一)、(破格人员写明破格条款)用A3纸打印。
3、徐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表二)需要报电子版。
4、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报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的)。
5、任助工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三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四是主要的论文、论著等;五是申报何种技术资格及申报理由)。
6、有关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四门(网上继续教育)。
7、任现职以来的公开发表作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论文、著作2篇(仅凭录用通知书不认可)。
8、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9、按资格条款中的能力、业绩成果材料分类装订。
10、申报专业(环境科研、监测、工程、管理)力求准确,申报材料书写清晰工整。
11、凡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按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严格掌握,写出破格依据(注明破格条件的第几条、第几项)并提供晋升材料(在任职期间必须有1次考核为“优秀”)。
12、近期两寸照片一张。
13、报送材料的1、2、3项不用装订,其它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请贴好“徐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表三)。
14、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四门(网上继续教育)(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72号,老开明市场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铜山区禽病门诊部西楼,恩华大厦斜对面)。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证书(蓝本)可到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领取(地址:行政中心东3区441室),具体要求请登录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查询。
四、其它事项及要求
1、报送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同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聘书及其它各类证书和业绩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查。
2、如果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技术资格评审。
3、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一律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和答辩。面试、答辨未通过人员应视为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当年不提交中评委会评审。
4、所学专业如不一致,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参加由相应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划定的选学科目(申报中级的,任选两门科目)的自学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选学科目及考试课程为:环境微生物学、环境分析与监测、环境质量评价、工程制图、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化学、环保设备设计、环境法学。
5、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400元/人,费用请交到市环保局财务审计处。材料接收之后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6、请各有关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后,于2017年9月4日—9月8日之内报送徐州市环保局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441室。
7、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格可从徐州环保网进入通知公告,人事选项下载。
联系人:马 颖 联系电话:8080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