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财务助理
二、岗位职责
1.遵照国家、学校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学院财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2.熟悉岗位授权边界,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办事,就财务管理相关事务做好与财务处的沟通,对超越权限事项及时如实逐级上报。
3.依据学院领导班子决策,编制和申报学院基本拨款预算和各类专项经费预算,协助院长做好预算的督促执行工作。同时为学院所属科研项目的预算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
4.按照学院领导与财务处的要求,及时以报告、报表等多种形式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学院财务信息。
5.依据合法合规原则,办理学院所属经费和科研经费收支事务和初步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原始凭证送财务处处理。对需要补充资料的事项,财务助理应及时与具体经办人沟通,指导其补充资料。对违法违规事项财务助理有权拒绝办理,并向院长和财务处报告。
6.向学院师生宣讲国家、学校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学院师生了解财务综合信息门户各种功能。
7.根据学院所属科研项目的需要,为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和调整、经费收支、财务决算、审计验收等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
8.做好所在学院往来款项清理、学费催缴、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确保学院资金安全、使用有效。
9.依据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财务处规定,做好经手票据、钥匙、印鉴和会计资料的接收、使用、传递、保管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10.配合学院领导、财务处及有关监督检查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监察审计、财务检查的协调接待、材料提供等工作。
11.按时参加财政部、教育部、国管局、财务处组织的继续教育、业务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12.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守财经纪律,履行财务信息保密义务。
13.与财务处对接学院所有财经管理和服务工作。接受财务处的业务指导。
三、应聘条件
1.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原则上应具有会计学等经管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尽职履职所需掌握的教育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国家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并能熟练运用、严格执行。
4.具有较强管理能力、服务意识与技能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
5.具备一定的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可与外籍师生进行必要沟通。
6.具备一定的信息系统使用能力,熟练使用财务管理软件和通用办公软件。
四、岗位待遇
工资及聘期面谈,按照国家及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及社会保险有关事宜(属学院自筹聘用,不解决北京市户口)。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将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详细个人简历发至ytchen1@bjtu.edu.cn,邮件标题须注明:应聘-建艺学院财务助理。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解除所签订合同。
2.面试考察:资料审核后,通知初选合格者进行相关考核考察。
3.报名联系人:陈老师,电话:51683542。
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