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务处岗位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经国家民委批准,2017年我社拟补充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
(一)应聘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二)应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接收范围仅限于2017年应届统招统分全日制毕业生,不再延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定向、委培等类型的毕业生不予接收。原则上本科生不大于24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志于从事少数民族出版工作,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交际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生源地等条件要求。
三、工作任务
受聘者应服从本社岗位安排,完成编辑、会计等相应的岗位工作任务。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者应在2017年8月12日前通过邮寄形式向我社提供相关书面应聘材料,包括: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或登录国家民委网站、民族出版社官网下载。
2、就读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其中就业推荐表中生源地、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就业方式等重要信息需完整填写,并保证真实性。
3、最高学历毕业论文提纲。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B307室民族出版社人事处
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58130642、58130978
同时请将应聘报名表和个人相关简历材料的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mzcbsrsc@126.com,并注明是否已邮寄纸质版材料。
(二)经资格审查,我社计划于2017年8月15日前在民族出版社官网上公告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民族出版社B座三层多功能厅。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2017年8月中旬,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我社招聘面试的人选(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2017年8月底,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地址:国家民委政府网站、民族出版社官网、社办公网等。
(五)公示结果无异议,且经国家民委批准后,我社与被接收者本人、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办理其他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享受国家及我社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获得我社接收资格者,与我社签署服务协议,京外生源由我社负责解决进京户口问题。
民族出版社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