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例】
2017年6月13日凌晨,广东汕头海关开展缉查行动,一举打掉了5个固体废物走私入境团伙。据初步查证,自2014年10月份以来,梁某、郑某等揽货通关团伙冒用他人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为汕头市龙湖区某塑胶厂等多个境内货主伪报走私进口废塑料、废五金等固体废物,涉案货物约8.5万吨,案值高达10亿元人民币。
2017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期,我国多地海关查获多起“洋垃圾”走私进口大案。“新华视点”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洋垃圾”治理依然面临复杂严峻形势。
【危害】
1、危及健康。
集贸市场销售的非法入境旧服装是典型的洋垃圾,中国政府部门严令禁止进口及销售。旧服装的来源广泛,但主要出自国外的垃圾场和太平间,服装上沾满大量细菌,如:结核杆菌、鼠疫、霍乱等各种疾病传染源。穿着以后,会使人感染各种皮肤疾病或其他疾病,有些病菌存在引发大面积疫情的严重危害,危及人类健康。在市场上偷偷销售的旧服装虽经洗涤熨烫加工,但仍是传染疾病的污染源。
2、污染环境。
从广东龙塘镇定安村焚烧“洋垃圾”事件,到重庆市“涉嫌走私电子洋垃圾”,令人深恶痛绝的电子“洋垃圾”经权威部门鉴定,这些废旧物都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其中一台电脑显示器,仅铅含量平均就达1公斤多,均属中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对策措施】
首先,遏制“洋垃圾”走私需用足用好国际公约及法律。
首先要严守国门,理直气壮地揭露和控告垃圾输出国,这有国际法依据。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巴塞尔公约》,明确“禁止发达国家以最终处置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有毒废弃物”,英、美、日、德、法等发达国家都已加入《公约》,我国也于1991年加入该《公约》,这意味着公约国必须履行责任与义务,中国完全可以依据《公约》起诉垃圾输出国。
其次要阻断“洋垃圾”非法输入渠道。
2011年8月1日,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联合制定实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禁止进口危险废物等,使查处“洋垃圾”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现在关键问题在于各地海关强化责任与监管,严细检查,严格执法。
第三要高悬法律惩治之剑,斩断洋垃圾交易利益链。
“洋垃圾”通常打着正常、合法贸易入境,会给检查带来一定困难,这要求海关更具“火眼金睛”,一旦查实坚决重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击有力,就能有效遏住“洋垃圾”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