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7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自主招聘计划信息表》(以标注“2017年6月20日”日期的为准)。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规培等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应聘者中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全部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6月27日结束。
请于2017年6月27日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2)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形成文件夹(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lnacm_fd_rs@163.com),我院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文字编辑能力及写作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入场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者专 业审查参考《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 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辽宁中医药附属第二医院(/www.lnpatcm.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五险一金)。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医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聘期和福利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将订立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为2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自主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七、特别提示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www.lnpatcm.com/)网站相继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的通知公告,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在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024-8680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