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招远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卫生类在各文化层次上可放宽1周岁。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六)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证书所载)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招远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参加报考的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应聘卫生类护理、医师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八)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须为师范类毕业生;
(九)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健康标准;
(十)应聘人员为招远市生源毕业生或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此限制: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卫生类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类的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运管理、航海技术、安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医疗器械、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十一)具备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专业技能。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中已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需要,只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但必须网上报名,经面试及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录用计划择优聘用。
定向、委培和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纪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三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等详见《招远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
教育类:2012年6月25日—6月26日;
卫生类:2012年6月27日—6日28日;
其他类:2012年6月29日—6月30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2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1日。
报名网址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http:// www.zyrencai.cn招远人才网)。 (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156×114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两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系统自动通过。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至7月1日12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6月30日报名的于7月1日上午查询)。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7月1日16时前向指定的电话(0535-8216837)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 6月30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2年6月26日至7月1日登录招远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只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的人员,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仍需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7月6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日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调配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招远市驻军的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参加应聘考试,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加分项目的考生,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其中已享受加分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均不再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2年7月2日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调配科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应聘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招远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笔试加分审核手续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笔试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调整仅限于定向招聘岗位向非定向招聘岗位),紧缺专业和单列计划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⑴内容:
①教育类 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高中段知识。
②卫生类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统一分为4大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病理诊断统一考试西医临床试题;药学、中药统一考试药剂试题;针灸推拿考试中医临床试题;护理、助产统一考试护理试题。笔试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法律法规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③其他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思想品德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招远人才网公布。
⑵时间:
卫生类和其他类为7月8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类)
下午:2:00—4: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写作(其他类)
教育类为7月15日
上午:9:00—10:30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类)
⑶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内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侧大厅(招远市泉山路10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弃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7月底前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带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教师资格准考证,如果当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其录用资格)。其中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手续。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面试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确定的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专业,以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按1:3、5-10人(不含)以下按1:2、10人以上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面试考务费。
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采取试讲方式,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应聘卫生类和其他类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卫生类为专业知识测试,按专业分为6大类:临床医学、麻醉、口腔医学、重症医学科、病理诊断、预防医学面试西医临床知识,中医、针灸推拿面试中医临床知识,药学、中药面试药剂知识,医学影像、影像技术面试影像知识,微生物、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检验面试检验知识,护理、助产面试护理知识;其他类为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专业、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重新组织笔试,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人才网公布。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专业、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特困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局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查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远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卫生类和其他类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分专业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岗位另有要求除外);应聘教育类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考生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并及时登录“招远人才网”(http://www.zyrencai.cn)“人事公告”一栏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 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8216837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0535-8246326
招远市卫生局 0535-8153517
监督电话:
招远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0535-823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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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