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聊城市人社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4〕304号),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文件要求,2017年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2名,用于充实基层劳动保障力量,主要从事就业与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高唐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即2015年7月之前毕业)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
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30
报名地址: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大厦七楼711室)。
具体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gtrsj.gov.cn/)下载《2017年高唐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017年高唐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3)。
报名审核材料:
1.《2017年高唐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2017年高唐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社区意见及街道(乡镇)人社所处需盖公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需办理失业登记);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认定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1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岗位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对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按计划内实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本人负担个人部分)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岗位待遇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辅导或培训班。
信息发布网站: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trsj.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2966265、0635-2966267
监督电话:0635-2966226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