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须知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向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高唐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社区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提报镇、街道人社所和高唐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父母双失业,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3、单亲、烈士子女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
4、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5、家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