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名单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前6名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
四、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2.自行选择体检医院(怀柔区第一医院、怀柔区中医院、怀柔区妇幼保健院)。
3.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一张。
4.体检费用自理。
5.体检之前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空腹(禁食、水)。
6.进行各科检查时,请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体检结果。
7.规定日期内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及时联系司法局政工科并说明原因。考生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司法局政工科电话:69604665。
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