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建设,吸收优秀专业人才,优化队伍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州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办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大理州内县市(或乡镇)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招生计划)。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11月后出生)。
4.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满足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现任职务(职称)以报名前的所任职务或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处分期限未满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不得调配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8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24:00。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人员需填写《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
(3)40周岁以上的提供相应学历证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3.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插入照片)电子文档及上述各项材料扫描PDF文件打包后发送至大理州电子协同办公系统邮箱zgjjbgs@dali.yn.cegn.cn,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或上传材料不全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未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未经主管单位同意盖章确认以及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
(二)资格审查
1.由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即可参加笔试。
2.选调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5,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选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工作。
3.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到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龙山行政办公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选调。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分为笔试、面试和考核考察三个阶段。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人选。(面试人员需准备好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考察人员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考核考察(总分100分)。由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考核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实地考核考察、评分。
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40%+考核考察分数×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考察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须到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反映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递补一次。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公开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凡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并向当地有关部门通报违纪情况;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如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需要回避的,应当主动回避;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利害关系或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应当主动回避;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的情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的指导,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相关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往来途中安全。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2—2319075(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2—2174599(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https://www.dali.gov.cn/dlrmzf/xxgkml/202411/dfeab4ae20714ed7bf19b9aab60391d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