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2017年法律援助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法律援助公益岗位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律援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由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录用人员13人,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华宁县司法局工作,其中:华宁县法律援助中心5人、宁州司法所2人、盘溪司法所2人、青龙司法所2人、华溪司法所1人、通红甸所l人(报名时,报名者可结合自身实际意向性选报岗位,最终由华宁县司法局根据面试、政审情况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法律援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技术,能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三)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从事过政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获得法律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从事过政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获得法律资格证书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及聘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聘用期内。
(二)待遇: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华宁县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规定和相关待遇标准执行,并办理相关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6月2日上午8 30 11 30时,下午2 30 5 30时(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华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后门旁)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邱国友:13038651408
陈思瑞:18213105072 0877-5020148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交近期小l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华宁县司法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体检
招聘人员面试合格后,必须经政审及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其他
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华宁县司法局共同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锦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