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菏泽市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进入面试人员集中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7年5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审查地点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开发区管委会807房间)
电话:0530-5329856
三、有关要求
1.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未打印或丢失以上本表格的考生,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期间登陆菏泽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并在学信网打印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面试人员还需提供《2017年度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有关证书;户籍或计划生育管理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本人无违法生育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017届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就业推荐表,须体现出本人学历、学位和专业学习情况,必要时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其他考生可提前核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学信网)登录账号及密码,以备资格审核时查验。
2.进入面试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须向招聘单位说明理由。面试人选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为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方便亲自领取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持考生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以及考生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考生可提前做好委托准备。
4.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于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