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第五届管理服务部门处长岗位招聘的通知》(质球所字〔2017〕22号)文的招聘指导思想和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所职工公开招聘第五届管理服务部门业务岗位的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业务岗位5人
岗位1:所务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政务联络、院士工作、ARP电子公文及纸质公文、政务信息、协助所刊、新闻传播工作等。
岗位2:综合信息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公章印信管理和综合信息统计;所况汇集、总结、报告、综合统计、所报报表。
岗位3:综合档案业务岗位。岗位职责:文书、财务、基建、科研档案编目、管理、入库。
岗位4:网络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全所信息化建设;全所ARP运行、维护及协调;网络运行、维护及日常客户端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岗位5:网站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研究所中英文网站管理、信息更新;日常客户端管理;信息宣传工作。
(二)科技处:业务岗位4人
岗位1:外事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外事出访、来访的申报、接待、经费审核及国际合作项目、国际会议与交流。
岗位2: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科技部、基金委和中科院等科研项目申请、经费预算审查、开题与过程管理、经费登记、劳务费、评审费、咨询费以及项目津贴备案审核。
岗位3:重大项目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重点/重大/专项项目申请、重要项目的评估、验收或年度会议,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草拟,科研经费外拨。
岗位4:科研成果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登记、奖项申报与科技档案归档、技术市场登记、学术亮点;专利申请和维护、专利评价、无形资产登记、保密工作。
(三)人事处:业务岗位5人
岗位1:薪酬福利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工资薪酬、ARP薪酬信息维护;保险福利、公积金基数核定;退休与返聘手续办理。
岗位2: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人事档案接收、发送、查档、外调;各类材料整理归档及管理;各类政审;职工慰问;计划生育,3H工程中职工子女就学工作。
岗位3:博士后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博士后进、出站手续;博士后工资和人员信息维护;博士后档案管理;博士后日常事务管理;劳务费审核,人事用章管理。
岗位4:招聘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各类岗位招聘工作;人事文档管理;协管人才工作;兼“中科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秘书工作。
岗位5:培训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职工继续教育;保健、残疾等福利;工勤岗位、临时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人事日常事务;兼“中科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秘书工作。
(四)财务处:业务岗位8人
岗位1:前台审核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借款、报销审核;境外费用审核;内部转帐支票审核;转单暂付款审核;基建借款报账审核;审核固定资产报销单。
岗位2:前台审核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借款、报销审核;境外费用审核;内部转帐支票审核;转单暂付款审核;预算管理模块初始化及维护;财务内部网页维护工作。
岗位3:课题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课题对账、结题办理、课题清理,课题审计;工资、奖酬金、论文奖及购房补贴等各种津贴银行发放;工资成本分摊及过入总账;年终帐务结转(年结)。
岗位4:基建会计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农行业务凭单复核;银行对帐单录入及银行对帐工作;购房补贴预算及决算工作;公积金核定、汇缴、提取;基建账务核算。
岗位5:账务核算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建行现金及银行业务账务处理;院财政资金拨款对账及院属单位间转拨经费核对工作;税收政策咨询、减免税审批、各税种纳税审核计算申报;增值税发票开具及购领。
岗位6:账务核算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农行现金及银行业务凭单录入;农行现金对帐工作;固定资产对帐工作。
岗位7:现金出纳业务岗位。岗位职责:现金日常收付款业务办理及现金盘点对帐工作;境外汇款、结汇办理;银行网银汇款复核。
岗位8:银行出纳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办理银行收付款业务;做好支票登记簿管理工作;课题到款内部支票收取;现金网银付款的复核。
(五)教育处:业务岗位2人
岗位1:学生工作业务岗位。岗位职责:组织建立研究生会并进行监督管理;开展研究生的文体业余生活工作;奖助学金核算和发放、研究生公寓分配和管理;毕业指导和毕业派遣,就业信息收集,就业协议签署,建立和管理研究生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研究生政治思想和党务工作。
岗位2:招生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制定招收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研究生报表、考试与复试、政审和录取工作。
(六)资产行政处:业务岗位3人
岗位1: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政府采购、设备进口、大型设备采购、资产合同、资产周转金、设备材料验收及野外差旅、辐射安全、装备车辆、危化品、化学试剂、贵金属等管理工作。
岗位2: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固定资产ARP(ERP)审核与转固、资产盘点、人员调动资产审核与变更、资产报废与处置、资产决算报表、产权登记证及有关保险业务等管理工作。
岗位3:房产管理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公共用房、职工住房及住房补贴业务、地下空间(人防)管理、节能减排、供暖等管理工作。
(七)科技平台处:业务岗位5人
岗位1:区域中心业务岗位。岗位职责:所级中心和区域中心日常事务的管理、网站建设和协调工作;所级中心修购、修缮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所级中心评估及刷卡系统管理等工作。
岗位2:重点实验室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协调国家和院重点实验室科技平台相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修购、平台建设、仪器平台信息汇集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所公众开放日活动;协调国家和院重点实验室实验平台建设的其它事项。
岗位3:平台支撑业务岗位。岗位职责:负责本部门与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助平台支撑相关工作;协助我所创新研究院、先导专项和重点专项等的院内协调工作;协助与院机关工作协调的其它事务。
岗位4:公共实验平台业务岗位。岗位职责:所公共实验室平台相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做好全所16个公共实验室经费收支管理;所公共实验室人员上岗、招聘、考核和晋升等的协助管理工作。
岗位5:学科组平台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学科组实验平台相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做好全所46个学科组实验室经费收支管理;协调学科组实验室建设和日常管理等。
(八)党群工作处:业务岗位2人
岗位1:离退休办公室业务岗位。岗位职责:主持离退办工作;协助离退休党组织安排离退休党员的各项活动;协助处理涉及方针、政策、福利及一般性来信、来访;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年度体检;组织完成每年的外出参观活动、团拜会及各种文体活动。
岗位2:党务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协助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研究所反腐倡廉建设;协助做好统战工作。
(十)成果转化处:业务岗位1人
岗位1:科普工作业务岗位。岗位职责:协助处长进行科学传播和普及等工作,包括协助研究制定研究所科普工作年度计划;重大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创建有影响力的科普形式和方式;落实线上、线下的科普活动。
(十一)审计处:业务岗位1人
岗位1:审计业务岗位。岗位职责: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审核;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决算审计;协助审计处长开展科研业务真实性审计;协助审计处长开展内部控制审计。
二、应聘条件
业务岗位具体分为高级业务主管岗位、业务主管岗位、业务助理岗位和业务员岗位,应聘某一具体岗位需同时具备任职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21年7月31日内不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届时聘期服从年龄;
3、熟练使用计算机处理相关事务;
4、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及部门内部的工作调整,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5、财务处岗位须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事处岗位和党群工作处的党务业务岗位须为中共党员。
(二)岗位条件
1、高级业务主管岗位
(1)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负责单位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198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五级职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以上任职经历,财务处和审计处岗位须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
2、业务主管岗位
(1)掌握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方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系统分析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文稿(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报告等)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中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及以上的任职经历,财务处和审计处岗位须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参加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3、业务助理岗位
(1)基本掌握本职管理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胜任某项具体的管理工作。
(2)试用期或见习期期满且考核合格。
4、业务员岗位
试用期或见习期岗位,对外公开招聘的岗位另行招聘。
三、应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于2017年5月22日下午16:00之前,向人事部门报名,并提交《第五届管理服务业务岗位应聘表》一式两份和《第五届管理服务部门业务岗位应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hr@mail.iggcas.ac.cn),个人准备应聘答辩材料;
(二)资格审查:研究所相关部门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应聘候选人;
(三)现场答辩:由主管所领导组织聘用委员会于2017年5月26日公开招聘答辩,答辩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对岗位的理解和今后工作设想。每人报告7分钟,答疑3分钟,聘用委员会投票确定拟聘推荐人选。答辩的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上岗: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所务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