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7年毕业能正常参加2017年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中大学专科学历、本科学历为25岁及以下,硕士学历为27岁以下(基础教育教师可放宽到30岁以下),博士学历为35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方法:25岁以下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7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教师岗位,报到时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报到时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八)具有与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校外教育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九)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拟聘岗位为专技初级或管理九级)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用IE浏览器于5月17日10:00-5月23日10:00登录东城区教委大学生招聘报名系统(http://rencai.dcjy.net)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该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报名期间当日早8:30至晚5:30可以报名。
(二)资格初审
5月22、23日区教委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考生注意:简历为“待选”状态初审已通过,“未选”状态为还未审核,“未通过”状态为初审未通过。
(三)打印准考证
请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考生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10:00后登陆东城教育人事人才网(http://rencai.dcjy.net),进入注册的账号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周六)
笔试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知识面。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5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于2017年6月9日(周五)在东城教育人才网(http://rencai.dcjy.net)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6月12日(周一)、6月13日(周二)进行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专业技术岗位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核;管理岗位由区教委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1、《东城区教委招收大学生报名表》(在东城区教委大学生招聘报名系统中信息录入完毕,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持高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加盖存档部门印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3)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公布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2017年6月14日(周三)在东城教育人事人才网(http://rencai.dcjy.net)公布。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及考察
6月中旬,按照岗位预招人数根据总成绩的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 号)执行。
各招聘单位对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
(八)上报审批
6月中旬,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由应聘单位上报审批材料,除提供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上报毕业生鉴定(加盖院系公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接收高等院校毕业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九)公示
通过审批的人员为拟聘人员,6月下旬在东城区教育人才网上(http:// rencai.dcjy.net)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委统一办理报到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对招聘人员的考察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教委咨询电话:89945688
东城区教委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