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综治办于2017年5月6日组织了笔试考试,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岗位一:社会治安巡防队员、公安检查站辅警共计74人,其中男67人,女7人。根据考试公告安排,男性笔试成绩前201名,女笔试成绩前21名进入面试。
岗位二: 校园巡防队员共计64人,其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24人。由于实际报名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仅为6人,调整后非低收入农村劳动力58人。根据考试公告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6人直接进入面试,参加考试的非低收入农村劳动力笔试成绩前174名进入面试。
岗位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员79人,其中男71人,女8人。根据考试公告安排,男性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女笔试成绩前24名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含岗位二低收入户、岗位三男)详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7年5月18日—21日
上午8:00开始,下午14:00开始,需提前半小时签到。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2.面试地点:延庆区党校第二教学楼 三楼
3.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签到(上午7:30,下午1:30),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人员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经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未带身份证、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岗位二低收入户、岗位三男,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及2017年4月25日报名现场发放的《凭条》,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未带规定证件、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3)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对于任何违反面试规定、影响面试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
(4)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接打电话收发信息一律按作弊处理。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5)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
此公告有效期自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8日
区综治办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