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队伍现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及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体职位年龄要求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
(三)社会在职人员限于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的人员;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能正常参加2017年就业派遣;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限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职位;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进京条件(进京指标能否获批待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职位名称及聘用条件详见附件《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1日9:00至5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公招网(www.gongzhao.net)进行统一报名。
3.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
按照各职位计划录用人员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北京生源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接受招考单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公招网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公招网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职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公招网和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全部职位均不进行调剂。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职位计划面试人选数的,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招聘人数为1名),或者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该职位招聘人数为多名)。
(四)经资格复审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
(五)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