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政府雇员。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性别和户籍不限,有长期从事一线临床工作经验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其他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医保监督、医疗审核工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资历、同职称人员执行,具体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部门核定为准。
2、参加机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干部年休假。单位食堂早、午可供就餐。
四、考录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社局组织人事科和市医保中心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集中面试,择优录取。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从医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证书原件,于5月5日下午14点—16点到市医保中心会议室报名。
地址:五线青花大街市人社局六楼616室
联系电话:2980287 联系人:付佳
营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