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本溪市公安局面向全市招聘40名辅警(男36名、女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辅警岗位性质
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30名(男26名、女4名);
5、高中及以上学历10名(要求男性复员退伍军人);
6、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10日3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本溪市人才市场(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需携带《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并填写),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1寸免冠照片3张。经现场初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然后进行体检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1、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程序。男测试1000米跑,成绩4分15秒以内为达标;女测试800米跑, 4分10秒以内为达标。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体能测试不达标者,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警职位的规定。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3日内本人有权提出一次复检要求,其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视力和身高不进行复检。
4、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招聘计划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市公安局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其他
1、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2、招聘的辅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市公安局负责对试用期辅警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辅警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辅警的待遇:辅警按季节发放和着装制式服装。享有基本养老和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待遇,试用期月工资为132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按本溪市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执行(目前为2071元,含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以后根据我市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而调整。同时,根据超时工作情况,享受一定的加班补贴。
6、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通讯设备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7、全市公安机关的现职辅警和文职雇员不得报考。
咨询电话:
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42833047,42833297
本溪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