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等有关规定,经各招生学院复试、初审,确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备案信息为准。公示期4月12日―4月26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地 点:行政北楼429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电子邮箱: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