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滨兴学校等23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17届毕业生及在职教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5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2017届毕业生
1.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重点大学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2.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3.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二)在职教师
1.具有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编教师;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编教师;
3.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4.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5.具有中学高级职称和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地点:见附件1。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报名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并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亲属关系申报表》(见附件4),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并进行面谈。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及面谈情况后评分,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人才网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87702425;郑老师,联系电话:87702530。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17.4..xls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亲属关系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