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我校招生复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我院其他需要告知考生的事宜如下:
录取原则:同等条件下(一)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三)一志愿报考我院学硕的考生,复试时自愿填写院内志愿表,可转入专硕,录取顺序置于专硕一志愿之后。如果仍然选择学硕,录取时将按学硕综合成绩排序,未被录取者,将直接被淘汰。
本细则由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