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公大楼1515室;联系人:邬小姐、谢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09790。
2.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3)任现职现级文件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
(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资格审查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调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5)聘任制公务员提供聘任制合同复印件;
(6)曾经在政府内部刊物发表过的文章材料或调研材料;
(7)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8)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3张;
(9)300字左右的书面自我介绍。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相关部门办理选调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