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考中学: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2号)要求,经与我县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定医院长宁县人民医院会商,现就我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检时间:
2017年2月28日、3月1日—3日,力争在3月3日全部完成。上午7:20-12:00,下午2:30—6:30(胸部透视下午1:30开始)。
常规体检:2月28日,梅硐中学(88人),长宁县职高336人(含培风中学职教班),长宁中学文科考生(200人左右); 3月1日,培风中学(394人)、双河中学(181人)、社会考生(46人);3月2日,长宁中学文科考生(410人)、理科考生(196人);3月3日,长宁中学理科考生(600人)
“胸部透视”项目DR检查,因县人民院医院住院病人多,放射科DR工作量大,每日上午原则上只安排8:00—9:00时间段,下午1:30开始至安排考生检查完毕。原则上每天上午1个班60人左右,下午550人左右,全天610人左右,力争4天完成。其顺序和人员原则控制如下:
2月28日上午8:00——9:00,长中文科考生1个班60人左右,下午、晚上梅硐中学考生88人,县职高336人,长中文科考生140人左右。
3月1日上午8:00——9:00,培风中学考生70人左右,下午、晚上社会考生46人,双河中学考生181人,培风中学考生324人左右。
3月2日上午8:00——9:00,长中文科考生1个班70人左右,下午、晚上长中理科考生196人、文科考生340人。
3月3日上午8:00——9:00,长中理科考生70人左右,下午、晚上长中理科考生530人左右。
每日早晨自7:20始,参检考生编队完成抽血项目后即早餐,早餐后即参加常规项目体检(优先保证梅硐、双河中学及社会考生上午完成常规项目体检)。
联系人:县人民医院李剑(副院长、主检医生),13547717567;陈平,13388387142;县招办:方向明,13568078918;长宁中学:雍润明,15883152210。
二、体检地点
常规体检项目在长宁县中学体检场,胸部透视及特殊检查项目在长宁县人民医院本部。
各校在胸部透视地点要安排教师负责联络和维护正常秩序。
三、体检组织
体检由县招委、县教体文广局、县卫生计生局组织领导,县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县招办具体协调,各送考中学密切配合。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一项重要工作,体检结论是高校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体检科室及送考中学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密切配合,确保2017年高考体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参检考生当日早晨空腹,并注意提前两天保持饮食清淡。
3.考生不得个人私自填写、修改各体检项目结论,否则以舞弊行为论处。非考生人为损坏、污染的体检卡,继续持卡参检,待体检结束后,由县人民医院统一到县招办更换。
4.对送考中学的要求:
(1)体检前到县招办领取《体检卡》、《化验单》,对考生按性别进行编队分组,指定责任心强的考生担任组长。《化验单》分发给考生个人,考生持《化验单》排队参加抽血,抽血后交抽血医生或护士;《体检表》按男生、女生分类,原则上10份一组装入塑料文件袋(防水、防折叠、防污染),由组长统一保管,并由组长带队到各体检科室,交体检医生参检。
不统一规定体检流程,由组长视各体检科室繁忙程度见缝插针。所有体检科目完成后,以校为单位统一收齐交主检医生李剑副院长(长宁中学分期分批)。
(2)组织考生学习《考生体检规则》,指导考生认真填涂《体检卡》中“既往病史”栏,使用黑色墨水笔签字承诺(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并审查有无隐瞒缺漏。
(3)指派足够人员带队,做好考生赴检的组织工作,要安排好考生参加体检所需交通工具、食宿等问题,并负责考生安全。
( 4 )在外参加专业考试不能按期参检考生,待专业考试结束回校后,由所在学校与主检医生联系安排补检。放弃体检考生体检卡在体检结束后由学校统一返回县招办处理。
5.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
6.考生体检结论系考生个人隐私,且为考生填报志愿重要依据之一。体检及复检结束后由县招办通知各送考中学,请各送考中学在填报志愿前单独通知考生,切勿外传。
附件:1.《考生体检规则》(待更新)
2.《体检医师及工作人员守则》(待更新)
3.长宁中学体检场示意图(待更新)
长宁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