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幼儿园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幼儿园位于勐烈东路9号,它是全县唯一的1所公办幼儿园,创建于1971年。其前身是江城县机关托儿所。创建初,托儿所地址在县医院附近。1978年,有教职工6名(其中合格教师3名);入托儿童300名;3间砖木结构、瓦顶屋面的教室,1幢简单的教职工宿舍。1990年,托儿所另选地址、搬迁园址,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并正式更名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幼儿园。江城县幼儿园占地6.6亩,建筑面积6514平方米,有活动室1021平方米,卧室599平方米,保健室18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813平方米,绿化面积为1000多平方米,拥有价值20余万元的各类大、中、小儿童玩具和活动器械。
园内有一支朝气蓬勃的教职工队伍,2008年有教职工31人;专任教师25名(其中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10人);教职工平均年龄为30余岁。2008年,幼儿园有10个班,402名幼儿。幼儿园注重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聘任方法等实施细则均分门别类、逐条列项。岗位职责把园长和职工的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职业道德把全园教职工的言行规范化,促使教职工把有意识的职业道德知识转化为无意识的行为素质,影响儿童;聘用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激活幼儿园的内部潜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园内涌现出一个个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
幼儿园始终以“立足双重服务,着眼整体优化,办特色幼儿园”为办园指导思想。在工作过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7年6月,被思茅地委、行署命名为“精神文明单位”;1998年,被县教委评为“精神文明单位”;2001~2002年,连续两年被县妇联授于“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3年3月;获得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4年7月,获得地(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05年2月,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同年,获得市级“先进职工之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