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经2016年度佛山市各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没有通过今年评审的申报者姓名不出现在公示名单内。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元月5日止。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被评审通过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结束后,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下载),并于2017年元月20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达有关单位(注:委托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或佛山市建筑业协会评审的通过人员分别送达该协会,三协会汇总后请送达本科室)。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电脑打印无效)及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部门(单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757-83330561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电话:0757-82981151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9号楼507室
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fshrss.gov.cn/zwgk/tzgg/201612/t20161227_6088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