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人社发〔2016〕98 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用编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原则
申报公开招聘用编计划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条:一是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二是在现有空余编制内申报,并要预留一定的编制用于领导职数配备和政策性安置。
二、计划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填写《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申报表》(附后,以下简称《用编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核准。
(二)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核准的《用编计划申报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的《用编计划申报表》,报送市委编办审核。
三、计划申报时间要求
各事业单位将盖公章的《用编计划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市委编办实名制管理和监督检查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871217)
市委编办实名制管理和监督检查科(2871225)
附件:《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申报表》(待更新)
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