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学历/学位及专业等问题?
答:1.学历、学位与全日制。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条件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招聘岗位信息中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院校)学历。
2.报考人员专业的最高学历与岗位要求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可以报考。但报考人员应当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应在资格审核截止前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材料。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5.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否按大专学历报考。可以报考。根据有关政策,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毕业生,视同大专学历人员。
6.获“双学位”人员可否以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可以报考。
7.招聘专业有何要求?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如果招聘岗位对专业要求只设置到二级学科,则该专业目录二级学科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8.相近专业报考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个别确实无法在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可在征得报考单位同意后在公布笔试成绩后、面试人选公布前补交;未按时按要求补交的,不得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