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经历问题?
答:1.工作经历计算起止日期。工作经历的起算日期为本人到有关单位报到之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2.证明工作经历所需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