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温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的考生可否报考贵校研究生?
答:我校只有药学院、基础医学院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①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8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复试时提供合格证或成绩单,总分425分以上,有效期5年);
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016年10月31日前见刊)。
特别提醒:同等学力考生务必于2016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上材料使用邮政EMS寄到我校,我校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准考;对未提供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同等学力的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成绩合格方有复试机会。加试科目请在生物化学、免疫学、生理学三门科目中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须延长一年学制,即学制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