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
省级统一考试大纲
(试行)
一、命题指导思想
本大纲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遵循中学音乐统编教材,参照国内大多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大纲和我省中学音乐教学的实际予以制定。旨在选拔
热爱音乐与音乐教育事业、具有良好音乐专业素养与培养潜质,以及有社会责任感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考试大纲以考测考生的视唱、模唱能力,演唱、演奏技能的掌握水平为主,受测者也应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试题应注重基础性、综合性、公平性、规范性。
二、考试内容
(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听觉感官能力和音乐想象
力,测评考生学习音乐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通过考生所演唱的乐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语言、注意力、姿态、精神状态和音乐的表现能力等;通过考生所演奏的器乐作品,测定考生正确的演奏姿势、基本功、技术水平及音乐艺术表现力等。
(二)考试范围 与要求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视唱、听音模唱、声乐演唱与器乐演奏的有关内容。对所列考试内容的考察程度基本与考试科目目标的要求相符。
三、考试形式和试题类型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内容
(1)视唱(科目一)
可选五线谱或简谱(考场为考生提供备选视唱谱例,并为考生弹奏视唱曲的起始音)
(2)模唱(科目二)
模唱音程、三和弦、大小七和弦(为考生弹奏标准音)
2.评分标准
视唱主要侧重于考核考生的音准、节拍节奏、调性、视谱反映能力和音乐情感的表现力等。
模唱主要考核考生在模唱音程、三和弦、七和弦音高的准确性和熟练程度等。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附:视唱、模唱试题模式
(1)五线谱
(2)简谱
(3)音程与和弦
(二)复试
1.声乐(科目一)
(1) 考试内容:自选歌曲,如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或歌剧作品中的咏叹调等(一律不用伴奏)。
(2)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3)评分标准
嗓音条件好,掌握正确的歌唱呼吸,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咬字、吐字清晰,音高、节奏准确,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对作品的诠释基本正确,有良好的音乐艺术表现力。并结合乐曲的难易、技巧的难度进行综合评分。
2、器乐(科目二)
(1)考试内容:考生自选器乐作品一首(一律不用伴奏)
(2)考试形式:现场演奏(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评分标准
具有较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演奏状态,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乐曲的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对作品的诠释基本正确,有良好的音乐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并结合乐曲的难易、技巧的难度进行综合评分。
(三)其他说明
初试成绩占20﹪,复试成绩占80﹪,专业统考满分300分。
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招生
省级统一考试大纲
(试行)
一、命题指导思想
本考试大纲主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并参照国内大多艺术院校舞蹈学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大纲来制定。旨在选拔热爱舞蹈和舞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舞蹈专业素养与培养潜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考试大纲以测评考生的舞蹈技能、水平和舞蹈表现力为主。注重基础性、综合性、公平性、规范性。
二、考试内容
(一)初试
1.初试目标与要求
通过对考生形体的测量和形象的目测,旨在测试考生在五官、身高、身材、气质等方面所具备的舞蹈基本条件。要求:五官端正、匀称。身材修长。臂长于其身高;下肢长于其上肢。
通过考察学生腰、腿、胯、肩等韧带的软开度、肌肉的力量、速度及身体的协调性等身体素质和能力。要求:考生以组为单位进行,能在中间独立完成前后下腰、横叉、竖叉和站立搬前、旁、后腿;能在把上独立完成前、旁、后大踢腿,前、旁、后控腿。
2.初试范围与要求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外形测评和基本功。对所列考试内容的考察程度基本与考试科目目标的要求相符。
3.初试形式与试题内容
(1)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2)试题内容
A:形象、身高测评
B:基本功:腰、腿、后胯的软开度考查。横叉、竖叉、双脚站立下腰、中间站立搬前、旁、后腿,原地双脚弹跳。
(二)复试
1.复试目标与要求
通过音乐即兴表演,旨在考查考生的舞蹈思维、乐感、肢体语言的快速组织和应变等综合能力。要求:考生以组为单位进行表演,现场抽题。首先听一遍现场提供的音乐,之后考生根据所听音乐,在音乐中进行音乐即兴表演1-2分钟。
通过考生独立表演一个舞蹈剧目,旨在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舞蹈表现力与艺术素质。要求:A.剧目时间长度2-3分钟。形式可选择不同风格的独舞片断(可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中任选);B.依据自身情况进行剪接,尽快进入主要表演展示部分;C.剧目应着重情感内涵的表达;D.强调技术动作与作品中的人物塑造有机统一。
通过对跳、转、翻等技巧动作测试,旨在考察考生专业技术技巧的基本水平。要求:A.展示一个含跳、转、翻技巧以及个人特技连接而成的技术组合(不配音乐);B.强调技术动作的规范性、流畅性与技巧性。
2.复试范围与要求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剧目表演、音乐即兴表演以及技术技巧。对所列考试内容的考察程度基本与考试科目目标的要求相符。
3.复试形式与试题内容
(1)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2)试题内容
A:音乐即兴表演
B:剧目表演(独立表演一个舞蹈剧目)
C:技术技巧
(三)其他说明
1.考试服饰要求
基本功测试和技巧项目:着紧身服装(男生身着白色或黑色紧身背心和深色紧身裤,女生身着紧身体操服和粉色或白色连裤袜),穿芭蕾软鞋。
2.剧目测试
可根据舞蹈作品风格的要求进行相适应的服饰装扮。
3.考试音乐要求
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评分标准
初试成绩占25﹪,复试成绩占75﹪,专业统考满分300分。
初试主要从考生形体自然条件、基本功(软开度)进行评定分数;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舞蹈表现力和艺术素质,以其对舞蹈作品风格的把握、人物形象的塑造、音乐的理解,舞蹈思维、肢体语言的反应等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分数。